投壶网赵妍昱:股权众筹定位难题待破

2016-06-14 14:13:49|来源:中国证券报|编辑:许炀

  我国的股权众筹行业在2015年迎来爆发式增长,融资案例不断涌现。但与之同时,监管缺位、劣币正在驱逐良币、平台倒闭、融资造假等等问题也愈发凸出,饱受业界诟病。近日,在2016(第十八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作上,股权众筹投壶网的联合创始人、CEO赵妍昱在论坛演讲中提出,想改变此现状,股权众筹行业首当其冲地是合理解决项目方、投资人以及平台方在权利义务的平衡并且在这样的平衡中寻找合适的盈利机会。 

  赵妍昱表示,与股权众筹相对的公募即是私募,如果将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划至私募股权融资的序列,那么按照现行的私募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也不符合私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2016年以来,监管层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布了多项重磅规定,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十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是否能够将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纳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范畴,如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吻合是行业面临的问题。 

  2015年7月互联网金融行业“基本法”的出台让众多平台忧心忡忡,央行联合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股权众筹的概念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其特点是公开、小额、大众。随后证监会《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股权众筹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活动的区别,平台不能再使用“股权众筹”的名义进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一时间全国的股权众筹平台纷纷改名。 

  赵妍昱指出,虽然《指导意见》明确了股权众筹的概念,但是其所指的股权众筹目前看来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是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指导意见》明确了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思路,但是按此标准,国内的众筹平台全不在此列,,对于如何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也仍然一筹莫展。对于大多数平台而言,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该如何开展才符合法律的要求,平台性质如何判定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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