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批准引入虚拟银行 微众银行称暂无申请计划
金融科技飞速发展,虚拟银行作为一种新的营运模式,如何监管与引导成为摆在眼前的问题。
5月30日,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了《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版,将对合格的虚拟银行申请人发放牌照。
香港金管局官网介绍,自金管局去年9月宣布鼓励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以来,向其作出查询及表示有意在香港经营虚拟银行的公司超过50家。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一些感兴趣的机构人士已经开始向金管局递交申请,金管局会仔细并尽快评估收到的申请,希望可以在年底或明年首季开始向虚拟银行发放牌照。
此前有报道称,微众银行将在港申请设立虚拟银行。昨日微众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暂时没有向香港金管局申请虚拟银行牌照的计划。
适用传统银行监管要求
所谓虚拟银行,香港金管局给出的定义是,主要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的电子传送渠道而非实体分行,提供零售银行服务的银行。银行、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均可申请设立虚拟银行。
针对这一新型金融业态,今年2月6日至3月15日,香港金管局就《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草稿公开征询来自银行业和金融科技业的意见。
香港金管局表示,只要是在香港经营零售银行业务,香港的《银行业条例》及《银行业(资本)规则》 中的相关规定,就适用于所有的持牌银行。
有机构反馈意见认为,虚拟银行是新型银行,可以适当降低虚拟银行申请人3亿港元最低资本要求。对此,香港金管局强调,上述银行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持牌银行,因此,不可能为发牌经营的虚拟银行降低最低资本要求。
香港金管局还认为,虚拟银行除了要注意科技相关风险,也需要重视管理信贷、流动资金和利率风险。
香港金管局对虚拟银行的母公司也提出了要求。由于虚拟银行通常是新企业,在开业最初数年会承受较高风险,因此,应该有具备实力的虚拟银行母公司在背后适当地提供支持,并须有能力在有需要时在管理、财政、科技等方面提供强大的支持。
此外,鉴于虚拟银行在香港是新的商业模式,香港金管局要求,为应对一旦商业模式最终不可行情况,虚拟银行申请人须提交市场退出计划。这项有别于传统银行申请人的要求遭到部分机构的反对。
香港金管局则认为,要求提交市场退出计划,是为了确保一旦虚拟银行需要结束业务运作,相关过程能平稳有序过渡,不会伤害客户和影响金融体系稳定,海外主要监管当局对虚拟银行申请人都设有类似要求。
满足四条件可优先申请
虚拟银行和传统零售银行一样,在促进普惠金融方面扮演了积极角色。
香港金管局表示,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促进普惠金融,借助这些银行的信息科技平台,降低吸纳新客户的成本。
据香港金管局透露,自去年9月宣布鼓励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以来,向其作出查询及表示有意在香港经营虚拟银行的公司超过50家,现阶段仍不清楚有多少家公司最终会提出申请。在8月31日前提交申请的公司,有可能成为首批申请者。
哪些申请机构能率先满足申请虚拟银行牌照的条件?香港金管局表示,将优先处理能证明如下条件的申请人:(1)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财务、科技及其他相关资源经营虚拟银行;(2)申请人的业务计划是可信和可行的,能提供新客户体验,并有助促进普及金融和金融科技发展;(3)申请人已经建立或有能力建立合适的信息科技平台支持其业务计划;(4)申请人获发牌后能较早开始营运。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银行作为一种新的营运模式,香港的《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相当于对虚拟银行设立条件、如何监管虚拟银行等探索了新的经验,值得内地监管机构借鉴。(证券时报记者 胡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