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月完成股权众筹清理整顿

2016-10-14 10:08:56|来源:证券时报|编辑:许炀

  据证监会网站10月13日消息,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5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大力整治包括“以‘股权众筹’或‘众筹’名义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在内的八大重点问题,并且将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

  业内专家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专项整治工作体现了证监会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贯宗旨,通过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有望为互联网股权融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切实发挥互联网股权融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重点整治八大问题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近期,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比较活跃,出现了一些市场机构打着“股权众筹”或“众筹”名义误导投资者、涉嫌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等问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张晓军表示,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部总监董煜韬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对比私募资金非公开方式、大额、限定人数的特点,《方案》再次给社会一个明确信号,即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基金是两项完全不同的业务。

  此次重点整治的行为包括:一是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二是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四是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五是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六是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七是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八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股权众筹

  “六严禁三不得”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仅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两类机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对于互联网股权融资的整治,《方案》明确提出,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者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时,严禁从事以下六类活动:一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二是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三是非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四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五是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六是挪用或者占用投资者资金。

  此外,对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方案》提出“三不得”,即:持牌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余额宝业务的创意者和主要推动者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整治行动再次表明,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有关各方需要明确的主体资格、行为、责任,并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边界。

  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

  分类处置

  《方案》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置的原则。具体来看,对于整治中发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或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将积极予以规范。发现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非法从事证券活动的,按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予以查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发现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宣传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发现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发现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欺诈发行等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特别提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整改、有效控制风险、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虚假情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方案》,摸底排查工作已于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督查和评估工作将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工作预计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此外,张晓军还表示,按照《方案》总体安排,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排查互联网相关业务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证监会通过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治,分类处理,依法合规的要继续支持发展,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整治工作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促进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互联网业务规范发展。(江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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