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穆: 反欺诈措施应与金融创新同步推进

2016-06-21 15:39:39|来源:人民政协报|编辑:许炀

  当下,保险业在全球金融业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逐渐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撑。但在金融持续创新的背景下,保险行业的风险防范以及消费者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李克穆指出,保险行业的风险防范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骗保;一个是骗赔。他解释说,骗保是保险公司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这在国外也比较常见,目的就是使消费者进行一些不符合他们利益的投资。如夸大保单利益,将保险主要定义为理财产品,这使保险背离了最初的保障功能,而成为了投资的渠道。“实际上,保险是可以具备投资功能的,但保险根本上还是应以保障为主,若在方向上出现问题,就会发生误导并出现理赔难等问题。”李克穆说。

  而骗赔则指的是社会上的一些人和机构把保险公司作为对象,欺骗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做出了一些非常冤枉的赔偿。李克穆举例说,如几年前有一家公司找到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利润损失险”,支付大额保费,但如果该公司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就需索取赔偿。保险公司在没有经过详细考察的情况下答应承保,很快这家公司就宣布破产,按照承保协议,保险公司要做出巨额赔付。实际上这家公司在投保之前已经即将破产,因此从形式上看,这就是骗赔。

  那么,在金融创新的同时如何防范风险的出现?李克穆认为,金融创新与反欺诈应同步推进。他指出,当一个行业迅速成长起来,就需要考虑在其成长过程中是否会伴随着欺诈问题的产生。同时我们要注意到,欺诈永远是双向的,机构可能会欺诈消费者,社会上的某些消费者也有可能欺诈机构,因此我们在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同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出防范风险以及反欺诈的相关措施。“总之,要有总体的考虑和规划,不能哪出问题补哪。”李克穆强调说。

  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也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带来诸多技术上的创新。李克穆认为,在监管中特别是对金融企业,一定要有很强劲、很严谨的技术性监督。“庞大的金融业不可能都是现场监管,所以一定要通过信息技术来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的监管,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目前保监会已经建立了一个信息平台,可以说无论是行业的发展还是监管都离不开信息平台的运作。”李克穆说。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运用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监督”,李克穆表示。要让公众对金融业有了解,对反欺诈有了解,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金融业的运行。同时要让我们的创新更加透明,让金融创新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金融业的运行才能够顺畅,才能够避免更多的风险。(记者 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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