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跨省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发布

2020-10-10 09:36:45|来源:经济日报|责编:冯实

  10月9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简称《示范区核准目录》)。据悉,这是我国首个跨省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制定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既要最大限度做好与国家、一市两省现行目录的有机衔接,又要尽可能消除差异、因地制宜整合制定示范区内统一的核准目录。

  《示范区核准目录》的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两个‘不变’、跨省授权,属地管理、权限统一”的原则,即:一是示范区内涉及国家核准的项目权限不变,仍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是示范区内涉及省级核准的非跨省(市)域项目权限不变,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属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是除规定由国家核准的事项外,示范区内涉及跨省(市)域投资项目授权示范区执委会核准,共涉及19项核准事项。四是对示范区内省级以下核准权限,坚持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共有12项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坚持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除国家明确要求保留在省级,不得下放的核准事项外,非跨界项目核准权限全部下放至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

  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会同两区一县相关部门,根据《示范区核准目录》要求,切实做好示范区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

  首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执委会会同或委托两区一县相关执法部门推进联合监管,以属地监管为主,强化两区一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其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一市两省“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的经验,归集示范区的项目核准和备案信息,以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信息、审批结果信息、监管(处罚)信息,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互通共享。

  最后,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跨区域一体化管理,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经济日报上海10月9日电 记者沈则瑾报道)

声明:国际在线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国际在线网站立场;国际在线不提供金融投资服务,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您浏览国际在线网站或通过国际在线进入第三方网站进行金融投资行为,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国际在线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