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9条金融措施服务民企发展
为扶持上海民营企业发展,着眼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五方面,上海提出了19条工作措施。这是上海市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许多具体、明确的量化目标,例如: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用于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对支持成效突出的商业银行在2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内优先支持;为优质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200亿元;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信用贷款比重不低于90%;从2019年起连续3年每年增加财政资金10亿元补充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推动形成千亿资金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措施。
方案着力推动商业银行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要求落实民营企业公平信贷原则,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和推广,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加大市场监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对商业银行开放力度等措施。
方案注重推动金融市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行业形成合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了配合推进上海证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民营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发挥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提升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升服务功能等措施。
近期,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着眼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良的融资环境,如在沪主要商业银行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专项指导意见和服务方案,民营企业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债融资顺利启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基金规模并将担保对象扩展到大中型民营企业,成立了首期50亿元规模的国盛海通基金作为上市公司纾困基金,顺利完成首期100亿元“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等。(记者 谢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