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确支付业开放四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16日在出席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时表示,支付产业将在金融业对外开放中扮演重要角色,支付产业对外开放要遵守全面开放、均衡开放、有序开放、开放与监管匹配四项原则。范一飞同时表示,对于外资机构从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监管部门正在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外商投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事宜。
范一飞强调,全面开放不是局部开放、个别环节开放,而是全方位多维度开放。从支付流程看,要全面放开交易、清算和结算环节;从支付体系组成看,要全面放开账户、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业务;从支付服务类别看,要全面放开批发支付服务和零售支付服务。
范一飞提出,在牢固树立“开放”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全面开放原则。二是均衡开放原则。三是有序开放原则。四是开放与监管匹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