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直连模式迁移大限背后的市场困惑
虽然业界对低调谋动的网联早有心理准备,但没有预想到它将这么快改写目前的支付受理格局。
在上周五突然下发的、被冠以“第三方支付直连模式的迁移大限”的通知(《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里,人行支付结算司做出了如下规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记者研究发现,这份通知有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
首先是政策指向留白。人行目前框定的网络支付范围是“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那么问题随之而来——网上支付交易类型有很多种,除了银行卡交易,也有不涉及银行卡的直付型虚拟账户模式、虚拟账户余额的二维码支付模式、预付卡业务等等。
比如,我们每个人的微信钱包“零钱”里多少都有一定的余额,用以日常小额支付、收发红包等。想象几个场景:我将“零钱”里的钱发红包给你,你接收在自己的“零钱”并且不提现;你去商店买东西,打开二维码用“零钱”支付,商家收到后不提现至银行卡;用零钱给你的手机话费充值等以上交易都不通过银行卡,但几乎全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高频支付场景。
这些支付业务为什么现在不做迁移要求?或者说,什么时候做迁移要求?通知留白的背后决策层和网联在考虑什么?这是一连串待解的疑问。
其次是牵动相关利益主体的困惑:此前银联也承担了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的线上转接清算职能,但《通知》明确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都要接入网联,这是否意味着,线上转接清算这块江山,银联要拱手相让?
平安壹钱包总经理诸寅嘉曾提出,不涉及银行卡、但涉及多机构的交易,以及连接到银联卡组织的交易,是否都需要经过网联,又是否需认定谁是交易的最终处理方的疑惑。
他的疑问很大程度上也代表着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困惑。根据人行去年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112号文)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及“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必须通过人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
如果人行要求跨行清算也要全部迁移至网联,那么,第三方支付机构似乎就要同时接入银联和网联。但是一名第三方支付高管曾对记者表示“我注意到财新此前的报道里,一位央行支付司人士的说法是‘不允许接入银联’,那么,这就可能出现政策打架了。我两边都惹不起”。
回归到事件本身,有个难以忽视的信号是:央行和旗下子单位(支付清算协会等)共持有一家公司37%的股份,在混合所有制里面是极其少有的。网联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反映了国家的意志。
作为清算平台,网联有自身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持有网络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不需要再分别与每家银行谈判签约,只需一次性接入网联即可。网联的核心业务逻辑有两点:一是“断直连”,在原有的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二元关系中,引入支付清算的统一中枢,最终构建线上版的标准四方模式;二是统一上收第三方支付体系沉淀的巨量客户备付金,这一度被各路分析为是最触动第三方支付核心利益的。
所以,网联虽然断了直连,但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业务流转环节,效率极有可能降低,且系统稳定性也需要长时间验证。最重要的是,此前直连模式下,大型支付机构依靠巨额沉淀备付金与银行建立的、关于通道费用优惠的默契,将被完全打破。
从长远看,网联对于提升中小支付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影响是正面的。网联的横空出世会推动支付机构业务更为专业性地发展。(证券时报记者 刘筱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