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数字货币”陷阱

2017-06-29 08:59:00|来源:经济日报|编辑:许炀

  比特币火了,最近更出现了一轮暴涨。这也被一些诈骗分子利用,成了坑骗消费者的新手段。

  最近,不少消费者被推销各种所谓“数字货币”的产品,一些产品甚至被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名号,一些经营者自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这些诈骗分子以高收益等诱惑消费者,在买入前期,消费者可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一旦时机成熟,诈骗分子就会集中抛售,购买的虚拟货币价格一落千丈,大部分投资者都血本无归。

  比如,此前海南某虚拟货币平台自称是“目前国家授权唯一一家合法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经国家相关部门授权”,并以“具有潜在的升值空间、可兑换各国法币”等来吸引投资者。目前,该平台已经跑路,投资者损失巨大。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发布风险提示:目前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央行在《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同时,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目前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目前,我国的法定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的人民币。央行提醒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对于近期火爆的比特币,央行也反复强调和提示比特币的风险。早在2013年,央行等部委共同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强调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另一个鼓励消费者投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说法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未来将成为法定货币,将取代人们现在使用的纸币。对此,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李稻葵认为,比特币不可能成为法定货币。未来的货币还是会由政府创造。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取决于货币存量及运行速度,一定会有超级警察对货币进行管理,“这个超级警察就是政府”。

  从2014年起,我国央行已经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团队,正在研究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等,并将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实行的数字货币。

  央行此前也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指出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更具有匿名性。虽然有人把比特币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业内专家也提醒投资者,对于目前市场上热炒的所谓数字货币要多留个心眼,在投资前应全面了解所投产品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市场现状有清晰的认识。同时,投资者还应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被高收益蒙蔽,面对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需要保持理性。(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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