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拔掉网络非法集资“软钉子”

2016-02-26 17:36:33|来源:法制日报|编辑:许炀

  打着高收益的幌子,披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外衣,私下大肆招摇撞骗、欺诈揽财,成为众多非法集资活动一大惯用伎俩。这些屡屡出现的借新还旧“庞氏骗局”,涉及人数众多且金额较大,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掏空投资者的钱袋子,而且会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今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屡涉非法集资

  北京某写字楼内,一对年迈夫妇无助地哭泣。而此刻,曾红极一时的某互联网金融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近年来,众多类似案件屡见报端。

  随着互联网金融“爆炸式”增长,到去年年末,全国P2P网贷平台已增至3598家,交易规模达5000亿元。

  然而,巨额的财富流动中,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问题平台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打着网贷、网络理财产品之名,动辄许以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的收益率,骗取投资者信任,短期内非法募集大量资金。由于没有实际项目盈利,这种“庞氏骗局”难以长期支撑高额付息,筹集到一定金额后,不法分子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称,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余亿元。

  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

  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据了解,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2015年1月至2月,立案2200余起,涉案金额346亿余元。

  非法集资多发潜藏高风险

  互联网金融为何成了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专家滕立章说,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针对P2P网贷平台的规则不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

  据滕立章介绍,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2015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然而在此之前,P2P网贷平台基本无法可依。滕立章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打着网贷平台的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也有一些网贷平台逐渐在经营中出现问题,最终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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