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重庆深圳后广州再出禁令 校园贷穷途末路?
9月7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校园网贷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不良贷款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已于5月份开展校园借贷自查整顿工作,现要求所有在广州注册或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须遵守“八项不得”规定,并彻查开展自查和整顿工作。
又一校园贷自律规范推出 明确不得泄露买卖学生信息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八项不得”如下:
一、不得放松对借款学生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手续费、服务费、利息、逾期罚息等所有费用情况。
三、不得向未成年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
四、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园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活动。
五、不得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
六、不得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学校开展推销或代理活动。
七、不得泄露和非法买卖借款学生的资料和交易信息。
八、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
据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介绍,响应教育部和银监会对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指示要求,今年5月中旬,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对会员单位的校园贷消费贷业务进行摸查统计,目前广州互金协会只有一家平台在外地开展校园贷业务,且成交量不大。“我们也了解到,广州本土开展校园贷的企业只有四五家,业务规模可控。”
方颂同时指出,目前的风险点更多集中在外地企业在广州校园的开展情况。“广州互金协会也在跟有关部门协商,将《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抄送各大高校,多方配合、通力合作,一起更好的推动校园网络借贷业务规范发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