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网贷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需持续提供登记信息
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办法》中提到的地方金融机构备案机制,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指出,备案登记和持牌许可管理是两种不同的管理形式,持牌是许可管理 备案是一种没有前提条件的备案,按照简政放权的思路来的,主要解决的不是网贷机构门槛的高低,没有高官、股东、资本金的限制,备案必须提供基本的资料和手续,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备案的登机资料信息,作为监管机构的监管的数据源,登机备案机构需要持续提供信息,为监管提供依据。
《办法》发布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要提供必要的资料,无条件备案。(记者 毕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