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使用还须科学合理

2016-07-27 08:50:50|来源:经济日报|编辑:许炀

  在市场经济中,信用记录是公民或企业的“第二张身份证”。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一旦公民个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贷款、求职、消费等都将受到限制,对生活影响不小。鉴于信用档案的潜在威慑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尝试将社会治理与征信系统挂钩,探索以失信惩戒促进某些难题的解决,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动不动就建立征信系统,有把征信系统当“万灵药”之嫌。以拒交物业费为例,虽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会对少数业主构成威慑,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但换个角度来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平等契约关系可能因此失衡,如果没有公正的法律裁决,还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很难让人心服口服。同样,把“违法停车”纳入征信系统的做法是否可行,也是值得商榷的。

  对城市管理者来说,不能把征信系统当成“万灵药”。毕竟,征信系统不是“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更何况,一旦征信系统变成“筐”,难免给人懒政的观感,导致征信系统“负荷”太重,也可能削减征信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当务之急,只有以法律法规为基础,让信用档案回归本位,夯实信用体系根基,才能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真正可靠的支撑。(袁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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