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架起“高速路”

2016-05-23 09:17:56|来源:北京商报|编辑:许炀

  (原标题:中国跨境支付架起“高速路”)

  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中国民众对跨境电商、出境旅游、留学等跨境业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放宽了监管要求,将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拓展到全国,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创造了便利条件,跨境支付业务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新的增长点,对于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根据Analysys易观智库产业数据库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75万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38.9%,跨境电子商务渗透率逐年增加,2014年跨境电商占进出口贸易的14.2%。伴随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企业和消费者对跨境支付的需求也呈几何级数增长。

  ■ 链接一

  中国跨境支付市场政策逐渐放宽

  2007年

  银联最早展开跨境支付业务。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允许支付宝公司办理境外收单业务,境内个人可通过支付宝用人民币购汇,购买境外合作商户网站上以外币标价的商品。

  2011年

  财付通和美国运通合作。

  2013年

  2月,支付宝与万事达展开合作。

  7月16日,世贸组织裁定中国银联存在部分垄断,中国面临开放国内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巨大压力。

  10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批准1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2014年

  2月18日,央行上海分行下发《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上海银联、通联、东方电子、快钱、盛付通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了首批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格。

  2015年

  1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将跨境电商单笔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升至5万美元。

  ■ 链接二

  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47.9%

  对海外商品的需求增加,2014年,我国居民个人跨境网购热情高涨,全年“海淘”支出超过15亿美元

  出境游市场不断扩大,2014年中国内地出境旅游人次超过1亿,海外交易总额达1648亿美元

  留学市场规模逐年扩大,2014年中国出国留学生人数为45.98万人,同比增长了11.09%

  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

  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网上零售交易额超过2.78万亿元,相当于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3%,网上零售交易额比上年增长49.7%,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出37.7个百分点(北京商报记者 刘双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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