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支持发展消费信贷 鼓励创新
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国务院今日发布了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
指导意见要点包括:
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
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等专业知识普及工作。
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升级、产业升级融合创新。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发展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其他要点包括:
1,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2,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3,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4,培育国际消费市场;5,完善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
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