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市场化征信机构正式开业 打通个人征信“孤岛”

2018-06-08 09:16:25|来源:经济日报|编辑:许炀

  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征信“信息孤岛”现象愈发明显,过度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问题频发。百行征信的成立,有助于解决市场中的信息分割问题,缓解征信行业“信息孤岛”难题——

  日前,国内首家市场化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正式开业运营,官网也正在建立之中,未来还会推出APP。此外,还会有查询设备供个人与机构使用。

  个人征信机构掌握着大量个人信用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在已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背景下,为什么又成立一家机构?这家机构将采集哪些个人信息?一家市场化的机构来做征信,个人信息会不会有被滥用、被泄露的风险?

  网络“老赖”将无处遁形

  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之一,征信是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影响着每一个人、每一个经济主体的交易行为。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依托信息和网络技术得以快速发展,但相应的征信体系未能有效建立,过度多头借贷、骗贷等“老赖”行为屡见不鲜。虽然已有央行征信中心,但其信息采集覆盖面有限,网络借贷信息并不在信息采集的范围之内。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市场中“信息孤岛”效应愈发明显,过度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问题频发。同时,借用征信的名义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迫切需要有一家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个人征信机构。

  因此,百行征信应运而生。这是央行批准的我国第一家拥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将从事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反欺诈等各类征信服务。

  薛洪言认为,百行征信的成立,有助于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息分割问题,可以缓解行业中的信息孤岛效应,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未来,网络“老赖”将无处遁形。据介绍,百行征信将主要覆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尚未覆盖或覆盖不全面的领域。这部分领域的信息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在覆盖对象上,百行征信的覆盖群体,包括以往传统征信较难涉及的经济主体,即所谓的“长尾客户”。这部分人群由于缺乏信用记录,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服务。

  征信信息实现共建共享

  作为百行征信的股东,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8家机构不是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而是技术、资源、数据的贡献者与共享者。百行征信成立后,这8家市场机构虽然不再直接从事个人征信业务,但其作为百行征信的主要股东,通过百行征信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参与个人征信市场。

  具体来说,这8家市场机构除参与百行征信的公司管理外,还可以成为百行征信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向其提供信息和使用其信息,通过8家股东,扩大百行征信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覆盖范围。

  之所以选择这8家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百行征信,有其历史背景。3年前,央行也曾尝试通过设立多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发放个人征信牌照的方式来建立更为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

  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同意8家社会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然而,试点3年后,一张个人征信牌照都没有发放。原因在于,试点开始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逐步暴露,互联网金融整顿随即开始。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不稳定的情况下,相关的个人征信怎么开展引发了争议。同时,近年来,人们信息保护的意识明显提升,对8家机构的要求更高。更重要的是,8家机构试点的情况离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差距较大。

  去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表示,这8家机构无一合格。央行要求的个人征信业务活动要遵循的“三原则”,即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征信活动中的公正性原则和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这8家机构并不符合。

  从独立性看,这8家机构各自依托某一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发起创建,在业务或者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具备或者不具有第三方征信独立性,存在比较严重的利益冲突;从公正性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来看,8家机构对征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了解不够且不太遵守,在没有以信用登记为基础、数据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根据各自掌握的有限信息开展不同形式的信用评分并对外使用,存在信息误采误用问题。

  正因如此,建立个人征信机构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最终决定由多家独立机构转为共建一家机构。未来,百行征信的信息来源也并非仅局限于这8家机构。百行征信相关人士表示,百行征信将秉持开放的原则,未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将逐步吸纳其他拥有稳定数据资源、成熟信息处理技术的大型市场机构加入。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作为一家市场化机构,百行征信成立后,人们最担心的是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对此大家不用过度担心。”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从构成看,百行征信由8家市场机构与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发起组建,其中,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是其最大的股东。由各种背景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更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从各国实践来看,共同发起征信机构也有先例。“由行业协会出面帮助发展独立的、不依附于任何企业集团或金融集团的征信机构在国际上已经有不少先例。”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全球金融和市场业务线东亚太平洋地区首席技术援助官员赖金昌介绍,如柬埔寨、缅甸、蒙古、厄瓜多尔、印度、巴基斯坦等都是采用这一模式。

  据百行征信有关人士介绍,百行征信将以“最低、适用”原则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这意味着只采集个人借贷数据以及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等支持类信息。而对于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等个人隐私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将被严格禁止。

  对于信息的用途,未来也将会有明确的规定,百行征信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主要用于借贷等经济交易场景,禁止将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社交、婚恋等与借贷活动无关的场景。未来在采集信息时,百行征信不仅要获得个人授权,且特定用途特定授权,禁止一次授权反复使用、无限使用。更将严格履行保密业务,诚实守信,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接下来,百行征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制定业务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数据标准。百行征信相关人士介绍,将确保信息的准确客观记录和合法合规使用,提高个人征信业务透明度,合法合规地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对个人信用作出公正评价,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不当加工和非法倒卖。

  此外,百行征信的个人不良信用信息也将5年“更新”一次。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超过5年后,将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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