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从事首付贷

2016-03-25 17:01:06|来源:证券时报|编辑:许炀

  上海市今日发布房产新政,要求:①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查处房地产和中介“捂盘惜售、炒作房价等”,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②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③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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