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安全性再引担忧

2016-07-22 08:52:34|来源:经济参考报|编辑:许炀

  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日前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涉嫌违规,其举报内容涉及微信支付在安全验证有效要素不足的情况下,仍准许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金额交易进行等。

  针对此次实名举报,央行回应称,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腾讯方面则表示,微信支付充分尊重并执行央行相关法规,积极配合监管推动实名认证。

  微信支付被指涉嫌违规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王豫甲。王豫甲告诉记者,他一直比较关注第三方支付这一迅速发展的新生事物,在他自己的亲自测试中,发现微信支付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去年12月央行发布、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去年12月央行发布的《办法》以支付账户实名制为底线,并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根据《办法》,通过不同身份验证方式所开的支付账户,按照安全级别从低到高分为I、II、III三类,并享有不同的余额支付限额。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通过3个验证渠道的Ⅱ类账户可以消费、转账,年支付额度10万元;通过5个验证渠道的Ⅲ类账户,除了可以消费转账外,还能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年累计交易额最高可达20万元。

  王豫甲指出,微信支付存在的一些问题违背了支付账户的实名制基础。他表示,其测试的未实名账号没有绑定任何银行卡,也没有经过任何身份证实名验证。在测试时段,至少转了三次账、发过五次红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经其测试,微信的未实名账户仍可收款,单日收款限额为3000元;仍可付款,实测日限额为2000元,次日可继续支付。

  在王豫甲的举报信中,他将微信的问题归结为五点:一是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二是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三是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四是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五是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第三方支付从事相关业务,合法合规才能规避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王豫甲说。

  腾讯:积极配合监管推动实名认证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也亲自测试了一番。

  记者添加了一位好友,通过“微信转账”和“发红包”两种形式向该好友进行转账。这两种方式虽然均有提示要求“尽快完成实名认证”,但记者均选择了“下次再说”,没有立即完成实名认证。而在转账过程中,记者将转账金额设定为300元,可直接完成转账。经测试,在没有绑定银行卡的情况下,新账户的单日转账上限为1000元。与此同时,新账户在收款上,累计超过1000元后,仍可收款,累计收款超过2000元。

  王豫甲表示,目前他个人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的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7月21日在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的回复中表示,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并欢迎社会对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机构进行监督。2016年4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该回复还称,人民银行收到来函提及的举报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针对王豫甲实名举报一事,腾讯方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实名认证是为了更好保障用户支付安全,这是全行业共同面临的发展阶段。微信支付充分尊重并执行央行相关法规,积极配合监管推动实名认证。

  移动支付应控制好金融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技术的局限和具体操作路径的不同,支付公司并非短期内就能够实现所有调整,这需要一定过渡期。他说,微信是一个社交软件,其是在社交基础上逐步添加的支付功能,由于用户量很大,调整可能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够完成的。

  网络支付更为迅速便捷,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关于其安全性的担忧也日渐兴起。央行去年12月发布的《办法》实际上是以支付账户实名制为底线,对支付机构从事业务的范围给予了明确限定,划定红线,试图引导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进一步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

  黄震表示,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给用户带来了极大方便,不过,从原来的PC端到移动端,移动支付本身也在不断创新,怎样能够建立一套规范,尤其是和金融稳定、金融安全要求相一致,控制好金融风险,这需要支付公司不断探索和完善。

  黄震还表示,现在中国的第三方支付发展非常快,在全球处于前列,央行有关的监管也在探索新的规则。伴随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监管层对新生事物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宽松,但同时也应注重防范风险,实际上,如何把握监管尺度对于监管层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央行目前将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未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用户需要的变化,针对不同类型账户的监管可能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记者 张莫 实习生 杨一凡)

声明:国际在线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国际在线网站立场;国际在线不提供金融投资服务,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您浏览国际在线网站或通过国际在线进入第三方网站进行金融投资行为,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国际在线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