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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等三部门下发网贷备案指引
2016-11-30 10:13:48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编辑:许炀

  2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银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建立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统计信息机制,加强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业内人士指出,《指引》提出的备案制是网贷行业的一个类牌照化进程,将为合规企业划线。

  《指引》确立两条原则:一是明确备案登记及相关流程的先后顺序。《指引》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着力明确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特别是明确备案登记与工商注册、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及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等的先后顺序。二是实施分类规定。《指引》对于新设机构以及存量机构的备案,分别进行了规定,确保了备案流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理财范CEO申磊表示,备案细则的落地和备案工作的推进,有利于网贷机构更好地开展合规工作,增强用户的认同和信任,推动网贷行业和平台快速发展。

  合力贷CEO刘丰指出,《指引》提出的备案制实际上是网贷行业的一个类牌照化进程,将为合规企业划线。

  不过,备案不等于背书,网利宝CEO赵润龙告诉记者,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体现了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实质性要件的审查,也没有价值理念的审查。

  因此,备案只是确认平台基本运营情况及从事网络借贷事业的资格,投资者仍需对平台的选择及投资风险的把控进行自行评估。

  《指引》为互金行业合规发展和纳入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对行业的肃清和可持续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正面推进作用。财路通平台负责人唐培鑫告诉记者,专项整治即将结束,针对网贷平台的监管也将从全面排查摸底进入到精细化管理阶段。(记者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