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比特币交易的监管措施“靴子落地”。9月14日起,包括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Coin币行在内的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陆续宣布,将关停平台或人民币交易业务。事实上,虽然比特币交易一直处于风险提示中,但具体的监管措施并不严厉。监管机构的态度为何突然转向强硬?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哪些风险?关闭平台后,我们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暂停比特币平台交易意味着对所有虚拟货币的全面封杀吗?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
记者:监管机构为何对虚拟数字交易平台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交易平台究竟有哪些风险?
杨东:第一,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缺乏合法经营牌照。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许可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分别颁发。金融监管根据时段划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市场准入制度是事前监管的核心,金融许可证则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常态表现。当前,我国国内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缺乏相关合法经营牌照,这就导致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事实上存在着巨大的经营风险。
第二,价格虚高。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通过特定的代码产生并且在数量上有一定限制,在部分交易中起到类似法币的作用,受到众多投资者的信任。在监管机构整顿前,即使是在市价受损的情况下,每个比特币的价格也始终在2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区间内波动。然而,比特币的实际价值是否与其市场价格相匹配却有待商榷。
首先,通过特定代码来限制存量的加密货币机制,其稀缺性的特征存在争议,因为新的加密机制可能被发明,现有算法也可以被篡改,加密货币的数量也可能会随之增加;其次,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没有经济基本面来评估比特币的供需情况与内在价值,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由此导致价格波动剧烈,会使盲目跟风炒作的投资者资金遭受损失;最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会受到通胀的驱动力以及“汇率差”等问题的影响,在缺乏政府背书的情况下,将其价值等同于传统货币也存在较大争议。
第三,涉嫌洗钱和逃避外汇管制等不法行为。9月4日,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公开融资行为。部分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洗钱、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比特币作为ICO项目使用的交易工具之一更难逃干系。换言之,大量ICO项目正是通过比特币与法币、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的兑换过程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脱离ICO项目,比特币本身的交易也可能涉及上述犯罪行为。
第四,涉嫌传销与诈骗。以“亚欧币”为例,亚欧币对外号称是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海南中通区块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并自称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属于互联网金融最前沿的领域。投资者购买亚欧币后需经过250天的结冻期,方可交易或提现。跨亚欧公司以“三级代理、三级分销”层级作为运营模式,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收缴入门会员费,并按照发展会员的数量、收取资金数额的大小划分层级和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属于典型的传销行为。
第五,内幕操纵。据资深币圈人士透露:“国内的数字货币总盘子都不大,价格极容易被操控。”以元宝网平台为例,国内最热门的几种代币,NEO日均成交额在6000万元左右,量子链则在3000万元,其他多种则在千万元左右;而创新区的10余种代币,每种的日均成交额仅为几十万元。投入千万元便可轻易拉高价格,导致暴涨暴跌的情形时常发生,而最终的损失都转嫁到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普通投资者身上。
第六,技术与信息安全风险。2014年2月,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价值近5亿美元的85万个比特币被盗一空,导致Mt.Gox宣布破产。Mt.Gox此前曾因为软件编程错误使得数千个比特币丢失,但并没有吸取教训对自身技术进行改进加固,最终因交易系统存在缺陷令黑客盗取大量比特币。
虚拟货币依据特定算法产生,并使用密码学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的安全性。无论是货币的生成、流转,还是发行主体、投资者的信息、交易,都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中,数据风险与信息安全风险相互交织,如果安全系统不够牢靠,互联网固有的黑客风险将给比特币的交易造成巨大影响,黑客攻击事件会导致比特币交易平台大量数据丢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第七,暗网交易。暗网是指线下的个人对个人的交易、场外的不进行严格反洗钱措施甚至有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具体而言,比特币交易市场中的暗网包括通过微信群、QQ群的方式进行交易。
从服务需求来讲,暗网服务于灰色地带甚至非法需求。暗网交易对象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个人,由于境外或匿名运营,并未受到有效监管。此外,暗网交易无严格措施保障,不会严格执行反洗钱、KYC等有效措施,甚至有意放任匿名交易。政府无法有效监管暗网的弊病,不仅增大了通过比特币交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危机。
记者:在交易所被禁止的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时代,我们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杨东:此次关闭交易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出的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四早”的要求(“四早”即“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在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时代,我们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技术驱动型监管。同时,必须明确地区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区块链技术。
第一,我们必须强化风险意识。无论是此前ICO被叫停,还是近日虚拟货币交易所暂停,对于比特币而言,均是一个警示。比特币作为ICO项目交易使用的主要工具之一,其价值、风险及监管政策都与ICO的发展存在一定的联系。从投资者角度考虑,短期的投机暴利可能会掩盖比特币的潜在风险,一旦潜在的风险爆发,投资者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之前,人大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安全中心已经多次发布安全揭示与预警。
第二,国家应加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技术驱动型监管,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在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中,传统监管手段有所乏力,应当在监管中积极引入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各种手段进行监管,加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溯源,加强对整体市场波动的监控,完善对资金流向的实时跟踪。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加强自律监管,教育市场正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及风险。
第三,我们必须明确地区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区块链技术。关停虚拟货币交易所禁止比特币平台交易与当前大力发展区块链并不冲突。我们拒绝风险,并不代表我们拒绝创新。只有驱逐假借区块链之名,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工具进行的传销、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才能为区块链应用的落地发展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