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小贷:立规与风控并重

来源:金融时报2017-04-17 17:08:50

  2016年,互联网小贷公司数量急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共成立互联网小贷公司47家,数量远超2015年互联网小贷公司总数。

  在相关监管政策出台之前,互联网小贷的牌照优势一定程度上得以凸显,但互联网小贷创造的价值是否能与风险相匹配,值得检验。

  谁在布局互联网小贷

  “上市公司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对于出资设立网络小贷公司非常积极,以此抢占互联网借贷业务这一高地。”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说。据其统计,截至2017年3月27日,全国共批准了82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主要分布在11个省市。

  从地域分布看,广东省最多,有29家;其次是重庆市,有18家;江苏省和江西省分别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有11家和6家;浙江省有5家,排名第五;其余6个省市分别有1家至4家。

  记者日前在重庆、浙江一带采访时也发现,一些小贷公司也开始搭乘互联网技术的快车。浙江某小贷公司人士表示:“主动并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原有的小贷行业经营方式方法进行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也是小贷行业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必不可少的手段。”

  正在布局互联网小贷的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将互联网小贷作为整个集团生态的有效补充。互联网小贷主要利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互联网渠道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审核与授信,重点给予“三农”、小微企业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82家网络小贷公司中,51家有上市公司背景,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入股,其中,有27家网络小贷公司由上市公司直接出资设立,占获网络小贷牌照公司总数的33%,有24家网络小贷公司由上市公司间接入股设立,占获网络小贷牌照公司总数的29%。

  对此,王海梅分析认为,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发掘新的增长机会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欲向互联网金融领域升级转型,互联网小贷也不失为一个途径。

  互联网小贷运营模式

  互联网小贷打破了传统小贷的地域限制,可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从经营模式上看,其主要以信贷为主。由于网络小贷母公司一般已有客户源和客户大数据,其服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也是其产业链的客户。部分互联网小贷公司在风控模型较为成熟和业务逐渐稳定的情况下也与电商平台进行合作。

  目前,阿里、京东、苏宁等互联网巨头也基于自身的场景优势,布局互联网小贷。这些电商系互联网小贷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各自体系内的供应商或卖家。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这些客户的网上交易数据而非担保、质押,判断借款用户资信状况,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进而赚取利息收入。周治翰表示,虽然这些互联网公司已经占据了电商比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在一些专业细分领域,还存在非常大的市场机会,农业电商正是这样的领域之一。“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农业电商有非常大的政策优势。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喜爱绿色有机的农副产品,快递物流的不断完善,也为农业电商创造了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在此基础上,服务农业电商的互联网小贷公司也将迎来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周治翰说。

  横向比较,互联网小贷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均具有放贷资格,也都是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两者存在哪些不同?王海梅说:“消费金融公司的服务对象仅为个人,而网络小贷公司的服务对象并没有限制,可为个人,也可为企业;消费金融公司是由银监会监管,而网络小贷公司是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

  立规与风控并重

  今年2月份,银监会提示了网络小贷的风险,称在网络小贷尚未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和办法之前,希望各地能够慎重批设。日前,黑龙江金融办下发了《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相关监管政策规定(试行)》,对当地网络小贷业务试点进行规范。其中,提出不允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起或参股开展网络小贷业务试点的小贷公司,不允许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网络平台。

  王海梅认为,互联网小贷业务的开展对客户源、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风控水平均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属于“有钱人”的游戏。

  在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也表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慎重对待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小贷,防止形成新的监管套利或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但有的公司过分推崇互联网思维,在自身技术实力、风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营销、盲目扩张,这种发展形势令人担忧。(记者 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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