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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自查收官在即 “11大类+44要点”样本曝光
2017-12-20 09:31:54  |  来源:证券时报  |  编辑:许炀

支付机构自查收官在即 “11大类+44要点”样本曝光

王璐璐/制表 彭春霞/制图

  随着央行印发《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有余,《通知》中规定的持证机构自查自纠整改期接近尾声。多家银行高度重视,已经成立总行层面的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小组,涉及运营部、科技部、信用卡部和零售业务条线等跨部门联动,推进落地。

  此次持证机构自查的业务重点到底有哪些?记者独家获得了一份持证机构关于“无证经营支付自查表”的样本,发现此次整治的要点涉及11大类、44个要点,自查的部门包括卡部、零售部和电子银行部等。

  各银行整治进展如何?

  “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央行对这一块监管力度很大而且思路异常清晰。如果说去年央行联合13部委发布的非银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是针对无牌军,这一回板子就打在了持牌军上——全面把无牌军借持牌军支付清算通道的行为给掐掉。”一名主营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第三方人士如此告诉记者。

  据了解,各银行收到《通知》的时间不一,部分城商行得到的时间较晚。“我们从总行层面成立了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小组,由运营部、科技部、信用卡部、公司银行部和零售公司部共同参与,迅速推进。”该人士称。另外一位城商行高管透露,其所在行并未成立工作小组载体,但在第一时间发出内部通知,以运营部牵头,联合零售、IT、对公和综合管理科室等部门,梳理支付业务合作主体名单以及支付服务接口开放情况。

  两家银行的一致口径是:在不算长的整改期内(12月底前)逐一对照《持证机构自查内容》完成自查自纠。

  “自查方面,此前我们就已经做了,我们资金接口一直是总行集中管理,底子比较清楚,目前没发现什么问题。”华南区某股份行网络银行部总经理对记者表示。

  11月13日,央行下发《通知》,严查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行为,并明确了时间表,要求今年12月底之前持证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该通知所说的持证机构,包括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中心运营机构。

  重点查11大类44个要点

  那么,此次持证机构自查的业务重点到底有哪些?记者独家获得了一份持证机构关于“无证经营支付自查表”的样本,发现此次整治的要点涉及11大类、44个要点,自查的部门包含了卡部、零售部、电子银行部等。

  具体而言,自查内容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终端主密钥与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交易处理、资金结算、客户备付金管理与账户开立、账户开立与使用合规性、内部过渡账户开立情况、收单外包业务管理、代收付业务开展情况、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项责任履行情况、风险事件处置情况等11个大类内容。

  记者注意到,11个大类内容细分之下又包含44个细分项内容,例如“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项责任履行情况”细分核查项目包含4个,即“是否在网上买卖POS机及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是否建立单位开户审慎核实机制、银行自助柜员机是否执行24小时后办理非本人同行转账和是否为入网不满90日或者入网后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以往对支付市场的整治,此次以持证机构为切入点,重点检查持证机构给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清算的违规行为,从而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规范支付业务活动,从根源上净化支付服务市场环境。

  央行在此次整治的时间上的要求是:今年12月底之前,持证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进展并提交总结报告;2018年2月前,央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2018年4月底,央行总行组织开展现场督察;2018年6月前,央行分行和总行对自查和整改不力的持证机构进行处罚,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证券时报记者 刘筱攸 胡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