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一家网络公司与赤峰市多名学生签订协议,冒用学生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套取苹果手机近2000部,手机总价值940余万元。警方介入调查发现,此案背后,呈现出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非法牟利的完整链条。
网络公司利用校园贷牟利
2016年1月24日,赤峰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张某到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赤峰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会计白某、业务员刘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与赤峰学院、赤峰交通技校100余名学生签订网络购销合同,将学生交的手机款80余万元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张某的报案有不少疑点,最主要的是爱远公司除了给在校大学生办理手机分期业务、收取学生首付款之外并无其他业务收入,而爱远公司还承诺每月给学生偿还手机分期款。按照这种模式计算,学生支付给爱远公司的首付款最多只够爱远公司支付4个月的分期款,其余8个月的分期款从哪里来?这个明显的亏空引起了侦查人员的高度怀疑。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2015年3月以来,爱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优分期、爱学贷、人人分期、分期乐、趣分期、99分期6家针对大学生手机分期付款网站公司合作,并授权姜某月、张某阳等人为赤峰学院、工业学院、交通学院校园经理,在校园内推广网络手机分期销售业务,与学生签订“爱远网络手机销售服务协议书”,一次性收取学生手机款(金额在网站标价的基础上优惠1500元至1700元),同时向学生承诺后续的分期付款由该公司进行偿还。其间,部分学生接到网络平台的催款电话,称手机贷款已经逾期,部分学生无力偿还贷款。截至此案起诉时,经公安机关核实,共确定张某诈骗学生700余人、手机1800余部,价值900余万元,诈骗金额600余万元。
被骗学生背上沉重债务
近年来,校园贷因借贷门槛低,放款速度快而受到部分大学生的喜爱。然而,有些抱有非法敛财目的的人以同学、学长的身份接近在校大学生,并以创业、投资、刷业绩为由让学生帮忙到贷款平台借贷,在拿到钱财之后不知所终。
赤峰警方总结出利用校园贷平台非法牟利的四大步骤。
第一步:招收校园代理。大学应该是学习专业知识、增长见识的所在,现在却成了各种商业形式争夺的主战场,在校大学生的消费成了争夺目标。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业务员进入校园,通过贴广告、送礼物、给报酬等多种形式拉拢招收在校大学生为校园代理,加入推销大军。
第二步:利用同学友情牌。民警发现,大部分受害学生都是以给同学帮忙、哥们感情为由办理网上购买手机贷款业务,“熟人”身份使他们丧失了警惕性,进而轻信了“熟人”的远景描述和还款承诺,如同木偶一样被控制,心甘情愿地用个人信息及证件去借贷。
第三步:实行低借贷门槛。民警在取证中发现,优分期、爱学贷、人人分期等众多金融网贷只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的照片和个人学籍信息截图就能完成注册,经线上审核后即可进行分期消费或提现使用。
第四步:学生被迫还款。在赤峰警方侦办的案件中,爱远公司于2015年8月注册成立,成立后疯狂使用学生的身份贷款购买手机,前期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短期还款。后期,张某挥霍完资金后,因利息数额越来越大导致资金链断裂,张某于是将还款重压转移给学生,让学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网贷平台高息令人咋舌
鉴于此类案件在赤峰地区属于新型犯罪,赤峰警方与分期付款购物平台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后,剖析出校园贷问题背后的一些社会风险。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在校大学生漠视身份信息安全,轻易将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这些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与年龄、知识结构极不相称。
另外,一些网络分期购物平台对各自的资金安全缺乏一定的防范制度。赤峰警方建议,分期购物平台应建立资金安全机制,即同一在校学生的信息可在行业间共享的信息库进行查询,如果该学生已在其中一家平台办理购物还款业务,其他平台将不再向该学生授信。通过这样的机制,一方面保护了资金安全,减少坏账的发生,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学生的消费金额和次数,在客观上限制学生的消费欲望。
在调查中,一些网络分期购物平台的滞纳金或利息之高,超乎办案民警的预期。民警接触的少部分学生在一期分期款900元逾期之后10个月,滞纳金和利息之和竟高达9000多元。民警认为,如此高息,相关部门应介入加强监管。(记者 史万森 通讯员 杨军 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