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出台“防疫情 稳外贸”十四条措施

2020-02-12 09:40:26|来源:国际商报|责编:冯实

厦门海关精准帮扶促进保鲜蔬菜及时出口

  “海关办事务实高效,确保了我们能及时发货,为他们点赞”在电话里,厦门分分钟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小张对厦门海关所属集同海关表示由衷感谢。得益于该关对企业的精准帮扶,2月10日,该公司出口的16批次保鲜蔬菜从报关到完成货物放行只花了几分钟。为支持关区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共同应对疫情对外贸进出口产生的不利影响,2月9日,厦门海关制定出台帮扶企业“防疫情、稳外贸”十四条措施。为厦门分分钟食品有限公司开辟保鲜类蔬菜等重点季节性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减少损失,正是厦门海关精准助力、及时跟进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实践。

  据了解,厦门海关帮扶企业“防疫情、稳外贸”十四条措施分别从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促进民生物资优先供给、支持关区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海关服务水平四个方面给予帮扶。

  在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方面,将在已有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将相应的生产原材料、设备纳入专用通道,做到随到随验,即到即提;落实税收优惠措施,快速办理捐赠物资、防疫物资扩产设备、防控所需疫苗、药品及医疗器械科研攻关商品进口的减免税手续;简化特殊物品通关手续。

  在促进物资优先供给方面,全力保障肉类、水产品、水果等关系民生保障的食品农产品快速通关。调整滞报金征收免征范围,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的进口货物,起征日顺延至2020年2月10日;涉及监管证件或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许可证件或减免税证明正式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延长企业税款缴纳期限,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顺延至2月24日内缴纳税款,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产生的税款滞纳金按规定不予计征;1月份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完成汇总电子支付。

  在支持关区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加贸保税企业,手(账)册核销超过有效期的,可办理延期手续;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不按违规处理。支持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开辟保鲜类蔬菜等关区重点季节性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加强国外贸易措施的预警处置。进一步发挥厦门生物材料特殊物品平台服务企业作用,为相关企业在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研发、试剂生产等领域提供一站式便捷通关服务;扩大对认证企业优惠措施的适用范围。

  同时,厦门海关将全力优化服务水平,推行“不见面审批”,多渠道全方位引导企业全程网上办理海关业务;推行网上稽(核)查作业,通过电话、邮箱、QQ、快递等方式交流沟通、报送材料,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涉及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稽(核)查的,暂停稽(核)查程序;推行容错机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原则上不收取案件保证金,不采取行政扣留等强制措施。(吴广宁 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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