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融科技法律政策报告》发布

2019-01-31 08:56:46|来源:经济参考报|编辑:韩东林

  原标题:《2018年金融科技法律政策报告》发布 价值革新 监管科技迈向“探索”阶段

  2018年是监管科技从概念走向实施的关键一年。《报告》指出,如果说2017年关于监管科技的讨论还更多停留在理论和倡导的“启蒙”层面,那么2018年监管科技就真正开始了制度化和具体运用的尝试,进入到了“探索”阶段。无论是行政监管,还是自律监管,无论是中央监管,还是地方监管,都对监管科技寄予厚望。在深交所组织举办的2018年技术大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就曾表示,要加快推动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就提出要大力加强科技监管,提升监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此外,《报告》还指出,近年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蓬勃发展,在金融领域形成了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金融行业跨地域、跨领域特征愈发明显,而地方金融监管资源又相对紧缺,监管能力相对薄弱,这都对地方金融监管形成较大压力,运用监管科技也成为地方金融监管的一个大方向。2018年,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发展,推动金融科技行业经历了从科技金融向数字经济的价值革新。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近日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2018年金融科技法律政策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指出,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相关法律规范正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趋于严格;另一方面,网联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有不少新突破,金融科技应用项目落地正在加速。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院长孟昭莉认为,金融科技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客观上导致创新环境的趋严。未来的市场创新竞争,法律政策会成为重要风险。把握政策风险并转化为机遇的能力,会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报告》认为,即使从全球范围来看,监管科技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还不够成熟稳定,实际应用效果也还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经济周期的检验。基于大数据和新技术的监管科技,是否会诱发新的法律和伦理难题,引发新的金融风险,智能监管是否会影响就业,监管科技的算法是否存在歧视,是否需要披露以及披露的程度等,这些问题都可能随着监管科技的深入推进而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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