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牌照发放两难

2017-04-21 14:13:28|来源:北京商报|编辑:许炀

  距央行要求8家征信机构做好试点工作已经两年,个人征信牌照仍然“难产”。4月20日,央行再次放风称,正加快推进牌照发放。不过,分析人士认为,目前,多家征信机构难以满足独立性要求,央行征信中心的角色也难以确定,个人征信牌照发放仍没有时间表。

  央行表态加快推进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4月20日指出,央行正在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发放工作。他表示,央行正在抓紧整理、研究和吸收、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早在2015年1月5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

  时隔两年,期间关于个人征信牌照发放的消息不时传出,但至今未见落地。如今央行表态再次触动市场的敏感神经。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广锋认为,时隔多月之后,央行主要领导再一次提及征信建设与个人征信牌照,无疑是值得欣喜的。但这并不一定就代表进程会加快,毕竟个人征信牌照自试点至今,期间也多次传出央行即将下发征信牌照的消息,但最后都是“光打雷不下雨”。

  何广锋表示,在试点期间,监管层对部分征信公司的做法可能并不是非常认同,如在数据获取和应用方式方面过于激进,令监管层感到不安。此外,个人征信牌照的发放没有时间表。2016年6月,《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已下发,预计在《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最终定稿并出台之前,征信牌照发放的可能性不大。

  征信机构独立性存疑

  在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中,陈雨露强调注重把握三方面的原则: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征信活动中的公正性原则、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

  有分析人士表示,机构背景是否符合独立第三方所引的争议较多。如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有比较完整的生态链条,涉及众多业务条线,但开展业务要客观中立,不能受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等其他主体的支配,征信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不能与征信机构股东或出资人的其他业务相捆绑。

  事实上,监管人士也表达过这样的担心。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发表过一篇题为《征信体系的共性与个性》的文章,在文章中,他指出,“无论是市场主体的要求还是政府监管的要求,坚持独立第三方征信,有效防范征信活动中的利益冲突,是国际公认的征信准则”。

  何广锋指出,征信机构是否需要严格保持独立性,放贷机构能否从事征信业务,是业内争议的焦点。8家入围试点机构中,有超过一半同时也做放贷业务。

  参考美国征信行业发展经验,三大征信机构Experian、Equifax、TransUnion(市场份额合计占比70%)皆保持严格独立性,以不兼营与征信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为前提条件。

  征信中心角色难定

  虽然牌照迟迟未下发,但首批8家获准开展业务的机构准备工作仍正常进行。对于央行的表态,征信机构都表现得谨小慎微。一位征信机构人士表示,个人征信牌照现在还没有结果,不过每月还是照常向监管层报告。

  除了征信机构的独立性问题之外,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监管担忧的问题。陈雨露表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侵权、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呈现多发态势,不仅严重影响公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何广锋认为,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正式的个人隐私保护法,现行法律法规在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和使用范围上也缺乏明确的规定。鉴于个人隐私的重要性,宜先立规矩后发牌照。

  此外,我国征信市场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央行征信中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等问题也悬而未决。在广大消费者眼中,央行征信中心“垄断”着全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使用权。

  据了解,此前,央行征信中心仅向全国商业银行提供免费征信服务。但是,这样的方式无法持续,央行征信中心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服务收费。在2015年,央行征信中心出现市场化趋向。2015年11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征信中心以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均有望取得个人征信机构的牌照。

  此后,央行征信中心市场化问题持续引发热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指出,关于我国征信业市场化模式如何选择,争论很大。目前,我国征信业模式是以央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虽然监管层意识到需要引入市场化征信机构,走“政府主导+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但对市场化发展的模式显现出决心不足。

  专家建议顶层设计先行

  对于个人征信牌照的发放,分析人士认为,监管层应该先做好顶层设计,法规先行。

  何广锋表示,对于监管部门来讲,征信体系建设是国家金融的重要基础设施,涉及到诸多个人和企业信息,关乎国家安全,因此在征信牌照方面,一方面应法规先行,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与征信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专门法律;另一方面是注重顶层设计,应从国家层面上对征信体系的建设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贾康认为,尽快建立牌照发放制度,推动征信业务全面启动,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建议以发放征信牌照来尽快推动征信业务的全面启动,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将政府管理与监督合理对接市场机制。他认为,监管层应明确央行征信中心的非营利性“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定位。央行征信中心应回归“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公共机构的定位,只覆盖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外部数据接入,不应向市场直接提供征信评分和征信服务,不应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央行征信中心应向各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数据接入服务,可按照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央行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数据接入服务的收费。(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刘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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